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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下,邓州市人社局通过调解服务下沉,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,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,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。
建立基层调解工作站。助力在乡镇(街道)地区,特别是在劳动争议频发的地区设立基层调解工作站,确保调解服务能够直接覆盖到乡村劳动者;整合乡村地区的人民调解员、网格员等资源,形成专业的调解队伍,确保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人民至上、源头治理、创新发展、灵活高效原则,更好发挥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推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。
实施多元化、智慧化的调解方式。利用“互联网+调解”模式,开展线上调解服务,如电话、微信、视频等方式,同时保留线下调解服务,满足乡村地区劳动者的不同需求。基层调解工作站调解员主动深入乡村,进行“背包式”调解,及时发现和化解劳动纠纷,确保纠纷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稳控和化解。
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联动。我局会同市总工会、市工商业联合会、市企业联合会/市企业家协会,共同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,主要包括目标任务、工作举措和时间表等。同时与乡村政府、人社所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,共同推动乡村基层调解工作站的建设和运行;与乡村工会、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,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,维护乡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提升培训与宣传教育。对乡村基层调解工作站的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,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、调解技巧和服务能力;组织调解员学习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,提高他们的调解水平和应对复杂纠纷的能力。利用乡村广播、宣传栏、基层调解工作站等渠道,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。同时积极推广调解工作,宣传基层调解工作站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,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。
据了解,自调解服务下沉至乡村基层,直接面向劳动者,实现了调解服务的前置化,在矛盾纠纷发生前进行预防和引导,通过法律宣传、咨询等方式,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。
至目前,调解案件89件,涉及金额110万左右,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%以上。(燕天举 杨峰 邢一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