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文繁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2012年5月进入桐柏县法院,大学本科学历,现任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法官助理。2020年3月进入执行局工作,从事执行工作以来,孟文繁共办结执行案件1800余件,执行到位金额近3500余万元。
敢于亮剑,维护群众权益
执行是一门艺术,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相对应的执行策略,并全力攻克,才能有效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。有些被执行人害怕上失信、被限高,而有些被执行人害怕被拘留,只要抓住每个被执行人的弱点并采取不同的惩戒措施,就能事半功倍。
在执行一起标的为13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,孟文繁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限制消费令、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,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风险,多次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,但被执行人梁某总是表面承诺还钱,却一直赖着不给,后来直接电话关机,人也下落不明。孟文繁穷尽财产查控措施,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孟文繁依法报请对梁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,同时协调公安机关对梁某进行布控,严厉打击其失信行为。2023年9月24日晚上,终于有了梁某出现在南阳市某宾馆的线索,孟文繁带领法警连夜冒着中雨前往,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顺利将梁某抓获,返回法院已是凌晨3点。梁某被拘留后,慑于法律威严,履行部分执行款后,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批履行。
善意执行,优化营商环境
在涉企案件的办理过程中,孟文繁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融入执行办案全领域、全过程,努力在司法的刚性和柔性、力度和温度之间寻求平衡,推动实现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助企纾困解难的双赢。
一起合同纠纷案件,吕某为桐柏某置业公司购买配套基础设施,共垫付费用136万余元。置业公司拒不支付垫付资金,吕某遂诉至桐柏法院。2023年12月,桐柏法院作出的判决,判令该置业公司向吕某支付136万余元及利息,然而判决生效后并未得到有效履行。
2024年3月4日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。孟文繁考虑到强制执行冻结并划扣被执行企业的账户,虽然能案结事了,但却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。面对这种情形,孟文繁积极做被执行企业的工作,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,诚信经营才是企业的“金字招牌”,希望其及时履行法律义务。公司负责人考虑公司经营以及公司的纳税日期快到了,账户冻结后无法缴税会影响公司的运作,迫于执行压力,主动联系孟文繁请求与吕某和解。
“谢谢孟法官,感谢你给了我们企业一条活路!”3月22日,被执行人置业公司的负责人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全部案款,这起涉案标的140万元的案件在半个多月时间内顺利执结。3月27日下午,申请执行人吕某带着一面镌刻有“执行神速,为民解忧”的锦旗,感谢孟文繁为其执行回140余万元执行款。
温情执法,坚持司法为民
在多年的执行工作中,孟文繁不断摸索,总结出了以快制胜、多方突破、刚柔并济、攻心执行等多种执行方法。“开展执行工作,既要用刚性执法树立法律威严,也要用柔性执法彰显司法温度。”孟文繁常常说道。
褚某是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,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人重伤,保险公司代偿后向其追偿11万元。褚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自身也受伤严重,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,负债累累,且名下没有任何财产,在法院通知其履行时表示破罐破摔,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。面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,孟文繁并没有气馁,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家中了解实际情况,找到褚某的母亲,决定从这里找到案件突破口。“情字在心头,万事好沟通”。他一边对褚某的母亲释法明理,一边耐心做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的思想工作,向其解释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困难。最终,促成双方达成和解,约定褚某的母亲在一年内将执行款全部交至法院,案件得以执行完毕。
“作为法官助理,熟悉法律法规、吃透法律精神是我们的看家本领。”孟文繁同志在办理案件的同时,也会边办案边研究,遇到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,主动向其他同事请教,并就办理过的典型案例撰写文章,与同事们共同讨论。2020年以来先后参与编写《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》、《常见民商事纠纷裁判规范指引》两部法律实务书籍,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征途漫漫,唯有奋斗。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路上,孟文繁始终砥砺前行,从未停歇。他勇挑执行重任,雷厉风行,始终冲在执行一线,赢得了群众的认可。荣誉与责任并行,汗水与使命共存。孟文繁同志连年被评选为先进个人、执行快手、办案标兵,2019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选为“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”,2023年被南阳市中级中院评为“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”。(供稿:贾舒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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